夫妻生活難免會有爭執,但如果爭執不休,往往在氣頭上時,會私下草擬離婚協議書,然後由其中一方透過報紙上的離婚證人小廣告,或找尋親友,來當離婚證人,大家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再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疏不知,當事後有一方反悔,而向法院訴請確認夫妻的離婚無效,也就是雙方還是夫妻,法官居然也判決離婚無效。 發佈留言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