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存證信函費用」的人,其實在問兩件不同的事:一件是郵局要收多少規費,另一件是請律師代寫要多少錢。這兩筆金額差了兩個量級,拆得不清楚就會出現「郵局不是一百多塊就好了嗎?」這種誤會。
① 郵局規費:存證費首頁 50 元、續頁每頁或附件每張 30 元,再加掛號資費與回執——常見總額在一、兩百元上下。
② 律師代寫:單純案件約 6,000~8,000 元,複雜案件 8,000 元起跳。
③ 兩者是分開的,郵局規費通常包在律師報價裡,但發給多人時可能另計。

一、郵局規費怎麼算?
存證信函必須以掛號寄發,所以郵局這邊的金額是由幾個項目相加而來。依中華郵政國內函件資費表:
| 項目 | 金額 |
|---|---|
| 存證費(首頁) | 50 元 |
| 存證費(續頁每頁或附件每張) | 30 元 |
| 掛號函件資費 | 20 公克以內 28 元;21~50 公克 36 元;51~100 公克 44 元 |
| 回執(選用) | 掛號回執 25 元;平信回執 15 元 |
實際試算
以最常見的兩頁存證信函、掛號寄發並附回執來算:存證費 50 + 30 = 80 元,掛號資費 28 元,掛號回執 25 元,合計約 133 元。如果內容寫到四頁,存證費就是 50+30×3=140 元,總額約 193 元。
二、請律師代寫要多少錢?
存證信函可以用在很多不同的案件——催告還錢、終止契約、請求返還標的物、要求損害賠償——因此律師會視案件複雜程度計價:
- 單純案件(例如單純要求返還借款):約 6,000~8,000 元。
- 複雜案件(涉及較複雜的契約、分割共有物等):8,000 元起跳。
影響價格的四個因素
- 法律關係的複雜度。單純催告跟「主張契約解除並保留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兩回事,後者寫錯可能直接影響日後訴訟。
- 需不需要先看資料。若需先閱讀契約、對話紀錄、匯款明細才能下筆,時間成本不同。
- 收件人數。發給一人跟發給十個共有人,投入與規費都不同。
- 是否包含後續。只代寫一封,跟「對方回函後再協助回覆」是兩種報價。
郵局規費誰負擔?
如果律師沒特別說明,這些郵資與存證費基本上由律師吸收。但在特殊情形下——例如要發給多數人——律師可能會表明相關規費由當事人負擔。委任時問一句就能避免後續爭議。
三、什麼狀況需要發存證信函?
最典型的是法律上需要「催告」的場合。民法第 229 條規定:「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
舉例來說:小明跟你借五萬元,雙方沒約定什麼時候要還。你要求還錢前,法律上必須先「催告」。催告的方式法律沒規定,口頭說、傳訊息都行——但日後上了法院,你要怎麼證明自己催告過?口頭無憑無據,訊息對方可能主張經過變造。存證信函就是這個證明問題的解方。
存證信函的兩個功能
- 證明功能。內容由郵局存檔、寄送採簽收方式,對方無法主張「內容被改過」或「我沒收到」。
- 警示功能。若是委託律師發函,律師會在存證信函上署名,讓對方知道你已經找律師在處理——再不理會,下一步就是訴訟。
四、存證信函沒有強制力,那發它有什麼用?
先說結論:存證信函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強制力」。對方欠你錢,你發了存證信函,他仍然可以不還。最終你還是必須透過法院程序取得執行名義,才能進行強制執行。
但這不代表它沒用。存證信函的價值不在於「逼對方就範」,而在於把你的主張固定在一個有日期、有證據的時點上。這在時效、遲延責任、契約解除的認定上,往往是決定性的。
五、對方收到不理會,下一步怎麼走?
這是發函之後最常被問的一題。對方沒有回函的義務,不理會也不會直接產生法律制裁。但對你而言,目的已經達成一半:你手上多了一份「已催告且對方簽收」的證據。
接下來的選項通常是:支付命令(適合金額明確、對方不太可能爭執的債權)、調解(鄉鎎市區公所或法院),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選哪一條取決於金額、證據強度與對方有無財產可供執行。
六、四種常見情境,寫法重點不同
同樣是存證信函,目的不同,必須寫進去的內容也完全不同。以下四種是最常遭遇的:
| 情境 | 內容重點 | 最常漏掉的 |
|---|---|---|
| 催告還錢 | 債權發生原因、金額、限期幾日內給付、匯款帳號 | 沒訂下明確期限,導致遲延責任的起算點不明 |
| 終止或解除契約 | 契約名稱與日期、對方違約的具體事實、所依據的條款、明確表示終止或解除 | 只騂不滿卻沒明確表示「終止」,法律上等於沒發生效果 |
| 租賃、退租紛爭 | 租賃起迢、欠繳期數、限期繳納、逾期則終止租約 | 未依契約約定的催告程序走,日後終止效力遭爭執 |
| 車禍、損害賠償 | 事故時地、損害項目與金額、請求賠償並限期回覆 | 金額寫得太死,日後證據出來反而難以提高 |
共通原則只有一個:寫事實、寫期限、寫你要對方做什麼,不寫情緒。存證信函的內容郵局會存檔,日後上了法院,對方也可以拿它來用——寫得太激動或承認了不該承認的事,反而成為對方的證據。
七、自己寫還是請律師寫?
存證信函完全可以自己寫,郵局也提供制式用紙。判斷標準建議看這封信會不會影響日後的法律效果:
- 只是單純催告還錢、金額明確、事實沒爭議——自己寫通常夠用。
- 涉及契約解除、終止、抑或保留請求權——建議讓律師寫。這類意思表示一發出就產生法律效果,措詞寫錯可能反過來對自己不利,而且寄出去就收不回來。
- 希望產生警示效果、讓對方知道你認真了——律師署名有差。
格式、每頁字數限制、塗改規則與實際填寫範例,見 存證信函怎麼寫?。
八、常見問題
Q1. 存證信函一共要花多少錢?
分兩筆。郵局規費常見在一、兩百元上下(兩頁掛號附回執約 133 元);律師代寫單純案件約 6,000~8,000 元,複雜案件 8,000 元起。自己寫就只有前一筆。
Q2. 一定要用掛號寄嗎?
是。存證信函須以掛號寄發,這正是它能證明「對方有收到」的原因。建議另加回執(掛號回執 25 元),手上會多一張對方簽收的憑證。
Q3. 對方拒收或招領不到,白發了嗎?
不是。郵件退回時會載明退回原因,這份退件本身就是證據。實務上對於意思表示是否送達,法院會就個案認定,不是對方不簽收就等於沒發生效力。保留退件,不要拆開。
Q4. 對方收到後不理會會怎樣?
對方沒有回函的義務,不理會不會直接被罰。但你已經取得「已催告」的證據,接下來可以考慮支付命令、調解或直接起訴。
Q5. 自己寫的存證信函效力比較差嗎?
法律效力完全相同,郵局不會因為誰寫的而有差別待遇。差別在於內容寫得對不對,以及律師署名帶來的實際壓力。
Q6. 發錯人、寫錯內容可以撤回嗎?
寄出去就收不回來。這也是涉及契約解除、終止這類意思表示時建議讓律師寫的原因——錯誤的意思表示一旦送達,可能直接改變雙方的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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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郵局規費依中華郵政國內函件資費表,實際金額以郵局櫃檯計算為準。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整理,非針對個案之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