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會被判刑嗎?帶你了解性騷擾防治法

性騷擾會被判刑嗎?帶你了解性騷擾防治法

目前 性騷擾 的定義範圍很廣,可能包含肢體上、言語上的各種行為,目前 性騷擾 的定義,規定在 性騷擾防治法 第2條:「本法所稱 性騷擾 ,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由法條規定可以得知

性騷擾 的範圍十分廣泛,例如很多人在談話時,習慣帶有一些肢體動作,像是以手搭對方肩膀、拍打背部或拉拉小手,然而只要對方感覺到被冒犯、不舒服,而不當影響對方正常生活之進行,就有可能構成 性騷擾 。即使加害人辯稱碰觸受害人是表達關心,只要被害人感受到不舒服,都有可能構成違反 性騷擾防治法


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有可能被關(有刑責)嗎?

目前 性騷擾防治法 針對罰則的規定有兩條,一個是行政罰;一個是刑罰。「行政罰」簡單說就是「罰錢」,例如闖紅燈被開罰單,就是一種行政罰,只要罰單繳掉就不會有其他責任,也不會影響所謂「良民證」的申請。那「刑罰」簡單說就是可能被法院「判刑」,若被判決有罪也會留下前科記錄。


先介紹違反 性騷擾防治法 「有刑責」的部分

目前規定在 性騷擾防治法 第25條:「意圖 性騷擾 ,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性騷擾防治法 屬於刑事責任

由法條可以得知違反 性騷擾防治法 而有刑事責任,必須要有「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目前司法實務上針對觸摸「肩膀」、「臉頰」、「手臂」等,認定非屬「身體隱私部分」而認為並不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規定,而判決無罪。那當然言語上的性騷擾並無肢體上動作也不符合本條規定。


那這些言語上、或是並非觸摸臀部、胸部等隱私部分的 性騷擾 ,就沒有任何罰則嗎?

有的,目前規定在 性騷擾防治法 第20條的規定:「對他人為 性騷擾 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意思是言語上、或是並非觸摸臀部、胸部等隱私部分的性騷擾,會被處以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這等同於罰單的性質。


以下舉例兩個案例,跟大家說明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為何:

案例一:小明搭乘捷運,在車廂中藉著擁擠人潮,而趁機觸摸前方女性臀部。這很明顯構成 性騷擾防治法 第25條:「意圖 性騷擾 ,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可以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二:小華在公司對女同事說「你好香」,還伸手觸摸女同事臉頰。此案例沒有觸摸到身體隱私部位。但是言語及肢體行為已經涉及「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可以認為是 性騷擾 ,構成違反 性騷擾防治法 第20條的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可以對小華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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