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上訴需注意事項

毒品案上訴需注意事項

想找 毒品律師 ?關於 毒品案上訴 須注意事項:目前我國針對毒品判刑經過多次修法,走向都是越來越重。從108年底的修法重點來看:提高製造、販賣、運輸毒品之刑度及罰金;將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由20公克降為5公克以上,即懲以刑罰,擴大4倍入刑範圍;另加重販賣混合式毒品及對懷孕、未成年人販毒之刑度,同時擴大沒收、徹底剝奪毒販不法所得。

簡單說目前毒品案件,不管是販毒刑責、持有毒品刑責,想要獲判緩刑或是易科罰金,都是越來越難。但真的一旦收到毒品案判決就沒救了嗎?其實上訴還是有改判機會,但一定要把握以下幾個重點:
一、 把握毒品案上訴時間
目前我國 毒品案上訴 時間是「20日」,從什麼時候開始算呢?一般判決書都是寄到被告的戶籍地,且採取掛號須簽收的方式,從判決書被簽收後隔日開始起訴20日的上訴期間。要注意的是,判決書並沒有規定須要本人簽收,家人代為簽收或是公寓大廈管理室代為簽收,都是合法的情形,也就是上訴期間就會開始起算。常見的狀況有當事人並沒有住在戶籍地,是由家人或是管理員代為簽收,且簽收完又沒有立即交給當事人,導致當事人發現的時候往往已經超過二十天的毒品案上訴時間,此時就真的是神仙也救不了的狀況。
二、 在毒品案上訴期間內提出聲明上訴狀及上訴理由狀
聲明上訴狀的意思就是跟原判決法院表示「對於原審的判決不服,要請求上級法院重新審理」。而上訴理由狀則是向上級法院說明原審判決哪裡有違背法令、或是有什麼地方原審沒有調查清楚或是審酌到,簡單說就是讓上級法院了解原審法院的判決哪裡有瑕疵,為什麼需要改判。而法律規定上訴理由狀的內容必須具體明確,就是需要具體說明原審的判決違背了哪些法令,或是原審判決哪個部分的證據沒有去調查…等等。如果只是單單說「我覺得原審判刑太重」,這就是不具體明確的上訴理由,上級審法院是可以立刻駁回的。如果因此被立刻駁回,等於就白白失去了一次法院重新審理的機會。
三、最重要的,委託「專業的毒品律師」
一般 毒品案上訴 最多只能上訴到三審,而三審又是法律審(意即不會再次調查事實證據等,只會就二審法院判決所適用的法律來審酌有無違背法令),因此二審就是最該把握的部分,簡單說能否改判的關鍵就在二審,如果浪費掉之後要改判的機會等於微乎其微。因此強烈建議, 毒品案上訴 一定要委託專業的 毒品律師 。而販毒刑責、持有毒品刑責雖重,但還是有很多減刑的要件。首先專業的 毒品律師 會先到原審法院聲請閱卷,意思就是把這個案件的所有卷宗資料(包含警局、地檢署所做的筆錄,檢警所提出的證據清單…等等)複印出來,針對這些卷宗資料仔細分析有無對當事人有利,但是原審沒有去調查或審酌到的證據,或是有無可以減刑的事項,當事人在原審中沒有提出,或是沒被原審法院採納的。針對這些部分,專業的 毒品律師 會先在毒品案上訴理由狀中提出,讓上級審法院知道上訴審要調查及審理的方向為何,以利後續上訴審的進行。
四、 不要拖到最後一刻才想起要委託專業的毒品律師
上面所說的聲請閱卷,撰寫上訴狀及上訴理由狀,專業的 毒品律師 都需要一定的作業時間,而 毒品案上訴 時間又只有20日,想要專業的 毒品律師 發揮最大功效,務必要給律師充裕的時間研究及辦理,因此強烈建議一旦收到判決書想要上訴,在第一時間就必須找好專業的 毒品律師 ,才能獲得最妥善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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