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直播主詐欺,委託台南律師提出告訴,成功拿回被騙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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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法律諮詢 】遭直播主詐欺,委託 台南律師 提出告訴,成功拿回被騙款項

  • 委託人:蘇先生
  • 地點:台南
  • 諮詢管道:搜尋【 台南法律諮詢 】
  • 案件類型:提出詐欺告訴
  • 本案結果:偵查中與被告達成和解,成功幫被害人拿回被騙款項

 本案事實經過:

當事人蘇先生30初歲在南科擔任工程師,薪水穩定,已在科學園區周邊置產,無奈工作環境封閉,沒有認識異性的管道,想要成家立業的蘇先生,便使用時下最流行的某交友軟體,之後成功結識一名面貌姣好自稱在擔任直播主的女孩(暱稱小C),兩人相談甚歡,蘇先生也時常到小C的直播間觀看或進行所謂的斗內。期間小C多次藉口「公司要求業績,否則會扣錢受罰」、「如果未達成業績,公司要安排他與討厭的客戶進行飯局」等等藉口,多次要求蘇先生匯款給她,由於小C總是聲稱,有意願與蘇先生交往進而共組家庭,只是目前家境不好,父母親就醫需要用錢,所以只能擔任直播主的工作貼補家用。蘇先生一心想追求小C故多次匯款,總金額高達上百萬。然當蘇先生付出所有積蓄無法繼續匯款時,發現小C已逐漸疏遠他,甚至最終將他封鎖。經朋友提醒才發現,這可能是一種詐騙手法,對方根本無心與他交往。蘇先生越想越生氣,立刻上網搜尋【 台南法律諮詢 】,因而找到輕鬆問法律諮詢網,線上法務人員了解狀況後告知此類詐騙手法層出不窮,如果要將款項拿回來,建議委託律師提告。並立刻安排 台南律師 給予協助。

 輕鬆問律師團隊訴訟策略—逕行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蘇先生透過搜尋【 台南法律諮詢 】,找到輕鬆問法律諮詢網,輕鬆問法律諮詢團隊就此類感情詐騙案件有經驗豐富的律師,團隊先是安排了 台南律師 接手蘇先生的案件,掌握蘇先生與對方的對話紀錄、金流證據等等,直接撰寫告訴狀送交地檢署,於第一次開庭時,被告即表示有意願進行和解,案件經地檢署移附調解,由蘇先生所委任的律師代表與被告進行協商,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磋商,律師成功幫蘇先生與被告進行和解,並應蘇先生要求附上保密條款等。

 本案最終結果:

因蘇先生居住在台南市,於發現受騙當下立即上網搜尋【 台南法律諮詢 】,找上輕鬆問法律諮詢團隊,團隊法務人員立即安排 台南律師 幫忙處理。承辦律師深知這類案件被告都是利用被害人在愛情中盲目的心態行使詐術,且吃定被害人羞於張揚、不敢報案的心態。一旦被害人委任律師提告,被告為求脫免刑責,其實都是有談和解的空間,律師便可以利用這點幫助被害人拿回當初被騙的款項。蘇先生於本案中委託輕鬆問律師團隊的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經過律師的努力,成功的在偵查程序中就幫蘇先生要回當初被騙的款項。事後蘇先生慶幸當初有上網搜尋【 台南法律諮詢 】,獲得輕鬆問法律團隊中 台南律師 的協助,才成功保住辛苦多年所存下來的積蓄。 

 本案相關法條:

  • 刑法

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刑事訴訟法

第236-1條規定「告訴,得委任代理人行之。但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認為必要時,得命本人到場。前項委任應提出委任書狀於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並準用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二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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