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委託宜蘭律師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

【 宜蘭法律諮詢 】人頭帳戶,委託宜蘭律師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

標籤: 宜蘭律師 、 宜蘭法律諮詢

  • 委託人:鄭先生
  • 地點:宜蘭
  • 諮詢管道:搜尋 宜蘭法律諮詢
  • 案件類型:違反洗錢防制法、詐欺罪
  • 本案結果: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

 本案事實經過:

鄭先生去年初因為母親罹患重病,突然需要一大筆醫藥費,鄭先生在餐廳擔任外場服務生,月薪只有3萬左右,無法負擔數十萬的醫藥費,又曾經有信用卡費欠繳的狀況,因此在銀行也無法申辦貸款,正當鄭先生到處求助無門時,他在臉書上看到有人刊登代辦貸款的資訊,標榜即使信用不良也可以幫忙申貸,鄭先生看到後立即與對方接洽,對方聲稱因為鄭先生信用不良,必須幫他的帳戶製造金流,以使銀行採信他的貸款條件,對方要求鄭先生須將帳戶及提款卡等提供給他們操作,鄭先生心想反正帳戶裡也沒什麼錢,不會有什麼損失,就將存摺與提款卡寄出。過沒幾日鄭先生想去提款,才發現帳戶已顯示為「警示帳戶」,也連絡不到當初在臉書上聲稱代辦貸款的人。鄭先生當下驚慌失措,立刻上網搜尋 宜蘭法律諮詢 ,因而找到輕鬆問法律諮詢網,線上法務人員了解狀況後告知吳先生目前可能已觸犯幫助詐欺及洗錢罪,立刻安排 宜蘭律師 給予協助。

 輕鬆問律師團隊訴訟策略—力證被告不知情

鄭先生透過搜尋 宜蘭法律諮詢 ,找到輕鬆問法律諮詢網,輕鬆問法律諮詢團隊有專辦詐騙集團案件的律師,針對此類人頭帳戶案件亦有相當豐富的辦案經驗,團隊先是安排了 宜蘭律師 接手鄭先生的案件,律師立即要求鄭先生提供當初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律師從中整理出對於證明鄭先生不知情有利的片段,準備屆時開庭時提供給檢察官。律師也於開庭前先與鄭先生討論,演練到時候開庭可能被問到的問題該怎麼回答,律師專業的處理給予鄭先生不少信心。

 本案最終結果:

因鄭先生居住在宜蘭縣,鄭先生於事發當下上網搜尋 宜蘭法律諮詢 ,找上輕鬆問法律諮詢團隊,團隊法務人員立即安排 宜蘭律師 幫忙處理。經過承辦律師提出種種事證,力求證明鄭先生是真的有貸款需求,並不清楚與他接洽的人是詐騙集團一份子,更不知道自己的帳戶會被詐騙集團所利用,應該不構成幫助詐欺及洗錢等罪。最後檢察官採信律師幫鄭先生提出的事證及說詞,相信鄭先生真的是無辜被騙,給予鄭先生不起訴處分。事後鄭先生慶幸當初有上網搜尋 宜蘭法律諮詢 ,獲得輕鬆問法律團隊中 宜蘭律師 的協助,才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

 本案相關法條:

  • 刑法

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 洗錢防制法

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
    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
    權或其他權益者。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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