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車手,委託苗栗律師上訴成功減刑

【 苗栗法律諮詢 】詐欺車手,委託 苗栗律師 上訴成功減刑

標籤: 苗栗律師 、 苗栗法律諮詢

  • 委託人:彭小姐
  • 地點:苗栗
  • 諮詢管道:搜尋 苗栗法律諮詢
  • 案件類型:詐騙集團車手、加重詐欺罪
  • 本案結果:上訴獲判減刑

 本案事實經過:

彭小姐在107年左右從網路上看到擔任公司會計的工作,接洽過對方得知工作內容是幫公司至多處金融機構取款,對方聲稱這些都是客戶的貨款等等,彭小姐因為剛剛大學畢業,沒什麼社會經驗,遍不疑有他開始這個「會計工作」,沒多久有天彭小姐在銀行取款之時,被大批警力包圍,說他涉及詐騙車手,將她逮捕。被逮捕之後經歷過地檢署偵訊,彭小姐被起訴加重詐欺、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這期間彭小姐不敢讓家人知道,都是自己默默處理,直到接到一審法院判決,判處她「四年六月有期徒刑」,她才驚覺應該尋求相關協助,趕緊跟家裡長輩求助,彭小姐媽媽得知後立刻上網搜尋 苗栗法律諮詢 ,因而找到輕鬆問法律諮詢網,線上法務人員了解案情後,告知台灣就詐騙集團的案件都是從重求刑,目前應該趕快針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並立即轉介 苗栗律師 給予協助。

 輕鬆問律師團隊訴訟策略—期限內提出上訴,力求減刑

彭媽媽透過 苗栗法律諮詢 ,找到輕鬆問法律諮詢網後,團隊法務人員立刻安排 苗栗律師 給予協助,律師接手彭小姐案件後,發現以彭小姐年紀輕輕沒有任何前科的狀況,一審法院判刑確實有量刑過重的疑慮,律師立刻先向一審法院聲明上訴,再向法院聲請閱卷,因為涉案人數眾多,從法院閱出來的卷宗就有數十宗,律師先是將卷宗一一分類,找出與彭小姐涉案部分有關的資料,再從中找出是否有得以減刑的事由,或是一審法院沒有調查的事證,律師綜合這些部分在期間內提出上訴理由狀,準備在二審審理程序中向法官表明。 

 本案最終結果:

因彭媽媽居住在苗栗,透過上網搜尋 苗栗法律諮詢 ,找上輕鬆問法律諮詢團隊,團隊法務人員立即安排 苗栗律師 給予彭媽媽及彭小姐協助。因律師在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審理程序,律師幫彭小姐提出若干減刑事由,也在二審審理程序中協助彭家人與其中幾位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法院判決,改判彭小姐「有期徒刑一年六月」,雖然仍是要入監服刑,但是律師安慰彭小姐這個刑期如果在監獄中表現良好,可能僅要服刑八個月就可以出獄,出獄後人生仍然可以重新開始。事後彭媽媽慶幸當初有上網搜尋 苗栗法律諮詢 ,獲得輕鬆問法律團隊中 苗栗律師 的協助,才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本案相關法條:

  • 刑法

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39-4條規定「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
    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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