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常見 Q & A

詐欺常見 Q & A

Q:詐欺犯(車手、領簿手、機房、水房)有可能不被關嗎 ?

A:詐欺犯(車手、領簿手、機房、水房)常涉及的罪名是加重 詐欺 (「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三人以上共同犯罪」、「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罪」),可以判到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度,這樣的犯罪是無法易科罰金的,所以犯罪後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而且是初犯或5年內沒有刑事故意犯罪前科的話,法院一般都會給予緩刑,讓被告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Q:帳戶遭騙被詐騙集團利用一定有罪嗎 ?

A:許多人因為找工作、或貸款的緣故而把帳戶及密碼交給詐騙集團,使帳戶淪為詐騙工具,或者是經營網拍生意,有人下單後隨即匯款,之後藉故取消訂單,要求業者把錢匯到別的帳戶,沒想到是幫詐騙集團洗錢,因此涉犯幫助 詐欺 或洗錢的犯罪,實在有夠冤枉。

這種案件,如果沒有處理好,實務上很容易被起訴甚至被判有罪,還要負起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所以還是要謹慎面對,一開始收到傳票的時候不要緊張,建議在作筆錄前能先諮詢及委任律師,討論如何搜集對自已有利的證據在來證明自己確實是不知情的狀況、或者提出經營網拍工作的證據不是賣帳戶的狀況,讓地檢署或法院能夠理解自已也是被利用的受害者,才有可能因此被認定沒有幫助 詐欺 的意思而沒有事喔。

Q:詐欺犯一定要強制工作嗎?

A:不一定。現在法院見解沒有一致的看法,有一派認定依組織犯罪條例的規定,就是不區分情節輕重一律都要判強制工作3年,但這樣的看法後續衍生出許多不合理的狀況,比如說參與時間很短、或是社會經驗不夠而遭利用當車手或領簿手,或是只有作一次,刑期只有1年強制工作卻要3年等,如果都要判強制工作,就有違反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的疑慮。最高法院已經就這個爭議正在聲請大法官釋憲,所以如果有遭判強制工作時,建議一定要上訴爭取改判喔。

Q:詐欺犯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家人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該如何處理?能不能聲請交保呢?

A:收押禁見是除了律師以外任何人都無法見到被告一面喔,如果家屬想要了解發生什麼事,可以委任律師先行律見,了解相關案情,替被告作最有利的辯護,避免因不熟悉法律而有不利的狀況。另外,詐欺犯罪常見的羈押理由在於有串供或滅證的問題,因此如果能清楚交待整個事實經過,不要袒護共犯及供出共犯身分等,都有助於律師協助向法院聲請交保喔。

Q:帳戶遭騙成為人頭帳戶,一定有罪嗎?

A:許多人因為找工作、或貸款的緣故而把帳戶及密碼交給 詐騙集團,進而成為人頭帳戶,使帳戶淪為詐騙工具,或者是經營網拍生意,有人下單後隨即匯款,之後藉故取消訂單,要求業者把錢匯到別的帳戶,沒想到是幫詐騙集團洗錢,因此涉犯幫助詐欺或洗錢的犯罪,實在有夠冤枉。這種案件,如果沒有處理好,實務上很容易被起訴甚至被判有罪,還要負起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所以還是要謹慎面對,一開始收到傳票的時候不要緊張,建議在作筆錄前能先諮詢及委任律師,討論如何搜集對自已有利的證據在來證明自己確實是不知情的狀況、或者提出經營網拍工作的證據不是賣帳戶的狀況,讓地檢署或法院能夠理解自已也是被利用的受害者,才有可能因此被認定沒有幫助詐欺的意思而沒有事喔。

Q:收到詐欺判決,我能上訴嗎?

A:通常在收到判決的20日內都是可以上訴的。若是對判決內容不服,要盡快把握這20日的上訴期間,與律師研議上訴理由及辯護方向,不然錯過上訴期間判決就確定而無法救濟了!

標籤 TAGS : 詐欺判刑、投資詐騙、詐欺上訴、組織犯罪、詐欺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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